(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)在高速上開車,目睹車禍或有人受傷,此時警察仍未趕到現場,該怎麼辦?是將車停靠路邊下車查看施救?還是繼續開車同時撥打911和報警?對此,警方和急救專家建議是,目擊者應及時撥打911,儘量詳述目擊現場,至於是否將車停靠路邊下車查看或施救做個見義勇為者,要根據具體情況自己決定。
安全第一
卑詩騎警交警服務處警官伍特克(Melissa Wutke)說,在高速上目擊車禍現場,是否停車下車查看施救,司機應根據當時具體情況自行決定。但警方建議是,這麼做不安全。任何情況下,都應報警儘量詳細描述現場。
如將車停靠路邊,車子有可能會被其它車撞到,曾經有開緊急閃光燈的急救車在停靠高速路邊時被撞。如下車查看,目擊者本人有可能被其它車撞到造成傷亡。安省警察署(OPP)發言人利昂(Peter Leon)說,曾有人下車施救,結果被其它車撞到。真想施援手的話,可報警,真想將車停靠路邊的,一定要確保車子安全停靠路邊。
卑詩、亞省和薩省曾出現這種情況,目擊者將車停靠路邊下車施救,結果車被人偷走。多倫多急救服務處表示,如將車安全停靠路邊下車查看施救,即使沒接受過醫療或急救培訓,也仍有可能拯救他人生命。
多倫多急救處公共信息與媒體主管麥克金倫(Kim McKinnon)說,安全情況下,目擊者撥打911報警後,最好也能停車救人。但在高速上這麼做很難,安全永遠第一,誰也不希望有人在停車下車救人時被撞到,造成更多傷亡。
麥克金倫說,停車後下車查看施救時,911調度員可在急救車抵達現場前,在電話中告訴目擊者如何作CPR心肺復甦急救措施或緊急止血措施,增加傷者生還機率。
詳細描述很重要
伍特克說,目擊車禍事故,但沒看到事故後果的,必須報警告訴警方目擊經過。如立即將車停靠路邊報警,最好是撥打911的。如事故已發生幾個小時,抵達目的後報警的,應撥打非緊急熱線向車禍事故現場最近的派出所報警。
如目擊事故後果,或發現車禍事故受害人急救幫助,應撥打911報警。在卑詩和安省等省,目擊者在開車過程中可用手機撥打911報警。伍特克說,雖說如此,碰到這種情況,一定要先下高速,找個安全地方停車,儘量將自身風險減至最小。
打電話報警告訴警方車禍受害者急需幫助時,應儘量詳細報告事故現場所有情況,包括汽車品牌、型號和車身顏色,車外有多少人傷亡者,傷亡者所處位置等。伍特克說,記下傷者所在位置,如果能準確告訴警方調度員傷者具體所在位置,救護車就能儘可能及時趕到,像東向或西向、傷者位於哪個車道、最近高速出口或地理標誌等詳細描述,都能起到很大作用。
如看見有人受傷或急需幫助,最好是報警而不是向加拿大汽車協會(CAA)報告。CAA安省中南區政府與社區公關部經理西爾弗斯坦(Elliott Silverstein)說,看見有人受傷的,應撥打911,下車查看和施救的或撥打911時,一定要將前後四個燈調為緊急閃爍狀態。